在全市统一城乡低保标准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副市长叶萍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举行全市统一城乡低保标准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市政府就全市统一城乡低保标准相关情况向大家作一简单介绍。
根据铜陵市城乡一体化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10月份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310元/人•月。
这次统一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统一城乡低保标准,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积极的意义;二是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四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考虑到物价持续上涨等因素,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困难家庭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家庭生活的不受大的影响;三是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无缝对接和并轨管理。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后,有利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无缝对接和规范管理。做到城乡保障标准统一,缩小城乡补助差距;管理模式统一,操作更加精细化;听证和评议制度统一,审批程序更加公开公正;救助平台统一,社会救助信息化步伐明显加快;政策衔接统一,“七位一体”专项救助更加到位;补助资金发放时间统一,促进救助资金的监管运行。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测算,主要是按照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参考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城乡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以及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予以适当调整”的精神,重点考虑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综合因素。本着上述原则,我们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相关数据,并且参照“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对城市低保家庭实行三档管理,对农村低保家庭改为四类救助,按照“严格控制一类对象,适当增加二、三类对象,缩小四类对象”的原则。不仅使城乡困难群众普遍得到了实惠,而且也凸显了重点困难群体给予重点保障的效应。
这次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完成城乡低保管理并轨,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第一,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城乡低保工作的宣传。重点对新出台的《城乡低保操作规程》进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城乡脱贫致富的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就业致富光荣”的氛围。第二,各级低保管理机关要尽快建立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市民政、住房城建、工商以及纪检、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联合监查制度。第三,要加大对低保家庭就业帮扶力度。各级政府要深入调查研究,对有就业能力的家庭,多给予政策支持,有效提高家庭收入,帮助其逐步退出低保;对因病、因残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第四,要强化低保申请的审查,把好入门关。要在前一阶段开展比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比对信息,依据社会救助体系平台逐步进行数字对接,进一步拓展比对内容,规范比对流程,将收入财产比对环节作为申报低保的前置条件,条件成熟时要向农村延伸。第五,要加强低保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城乡低保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加大对审核、审批、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实一起,确保市委、市政府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落到实处。 |